卡管案日前在前教育部長葉俊榮「勉予同意」的放行下落幕,而監察院去年立案調查準台大校長管中閔兼職案,今(4)日進行第三度約詢,但管中閔再度透過律師,以忙於台大校長上任為由,向監察院請假。監察委員王幼玲,之後不會再約詢管中閔,將就搜集到的資料逕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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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除遭指控赴中國大陸兼課、兼職外,日前又遭爆出在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國發會主委期間,以不具名方式在「壹週刊」寫專欄,每年領取稿費達60餘萬元;另外,在中研院經濟所所長任內於政大等校兼職,並未報中研院核准,監院不排除提案彈劾。
王幼玲指出,監察院三度約談管中閔,管三次都是透過律師請假,第一次是去年10月5日,管中閔以「眼疾開刀」為由,並透過律師出示診斷書請假,隔兩日就出席選舉場;去年12月25日,第二度約詢時,以人在國外為由,再度透過律師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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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幼玲表示,據她了解,管中閔透過律師表示「忙於台大校長上任」所以請假。她表示,監察院搜集的資料已經夠完備,在行政程序上約詢管中閔,只是請管來確認事證,希望他能夠確認。
王幼玲說,之後不會再約詢管中閔,將會把所有搜集的資料彙整,按照期程繼續進行,調查報告大概一個多月後出爐。至於是否會提出彈劾,王表示,會再研究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