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中國大陸籍人士從9月底滯留桃園國際機場至今,引發各界關注。人權團體今(10)日呼籲立法院,儘速通過難民法,以利日後處理類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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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人權團體今日在立法院召開「世界人權日」記者會,檢視相關人權法案審理進度,台灣人權促進會表示,集會遊行法、社會團體法、難民法、都市更新條例四個法案,除了社會團體法再繼續協商外,其餘3個法案都還在委員會審竣中。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本屆立院的立委任期只剩下一年,基於屆期不連續原則,這些人權法案都將重新來過審查,呼籲立委們趕緊通過人權相關法案。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除了滯留桃園機場滯溜超過70天的兩位中國籍異議人士外,像是流亡藏人、因為LGBT身份受到生命威脅、因為內戰而逃離母國的各國人士,越來越多前來台灣尋求庇護者,都因為目前沒有一部「難民法」,導致政府在許多案件中,只能以專案處理。
邱伊翎指出,「難民法」從2005年民進黨第一次執政時,就由內政部提出送至國會審查,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也再度把「難民法」草案送至立院,列為優先法案,但是不論哪個黨執政,這個攸關難民個案的人道與人權法案,至今仍過不了三讀,2016年7月至今,沒有任何一條條文在委員會通過,也未再排程或召開政黨協商。
邱伊翎表示,過去遇到尋求政治庇護的案例,主管機關移民署總是說無法可管,如果有了「難民法」,未來即便政府無法收容,至少還能送到安全的第三國。
針對大陸人士滯留桃園機場,陸委會表示,劉興聯、顏克芬9月27日跳機滯臺,二人向政府提出庇護及短暫入境之訴求,但是迄今未能提供明確受迫害事證,亦未符合現行政治考量在台專案長期居留或短期入境停留等入境申請條件,致未能獲主管機關同意入境,陸委會及移民署除協請外交部透過駐外館處查證渠等向第三國申請政治庇護情形外,至今亦已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多次會議,查證相關訊息,尋求妥適處理方案。
陸委會指出,我國難民機制雖尚未完備,惟人權是普世價值,政府相關機關在處理本案的過程中會保障該二人在過境期間的安全,並整體考量國際慣例、我方相關法律規範、過往處理案例、人權保障及國際視聽等層面,並在尊重當事人意願下,溝通未來的處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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