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條款明年上路〉遭批獨厚富人 財部澄清:薪資扣除

▲ 名模條款遭批獨厚富人?財部澄清:薪資所得扣除額20萬元廣大受薪族可受惠。(鉅亨網資料照)
鉅亨網-2018-12-06 18:27:34
行政院今 (6) 日拍板通過所得稅法第 14 條修正案 (俗稱名模條款),將治裝費、進修訓練費與職業工具三項費用納入薪資核實扣除項目,預計有 7 萬名年薪超過 220 萬者適用,遭外界批評此條款有獨厚富人之虞,財政部解釋,薪資所得扣除額 (定額扣除) 已提高至 20 萬元,對多數受薪階級來說已經錯綽綽有餘,強調絕非獨厚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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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官員解釋,薪資所得扣除額 20 萬元,不必另外列舉扣除項目,假設某位上班族年薪 100 萬,以扣除額 20 萬元計算,扣除率就高達 20%,但薪資核實扣除額每項扣除限額為薪資的 3%,三項合計也才 9%,換言之,薪資所得扣除額稅率比核實扣除額更高,受惠的受薪級更多,因此絕非外界所言,財政部獨厚高薪一族。

官員還說,核實扣除額估計約 7 萬人受惠只是概估數據,實際上受惠人數可能低於 7 萬人,而 20 萬扣除額卻能讓廣大受薪階級受益。

根據財政部估算,名模條款稅損估達 20-42 億元,以稅損 20 億、7 萬名高薪族受惠估算,預估每位可省稅約 2.86 萬;若以稅損 42 億元計算,每名高薪族可省稅額更高達 6 萬元。

至於哪些扣除額項目可列入薪資核實扣除額?官員解釋,特定費用訂定,主要秉持四大原則,包括: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有其必要、實質負擔、重大性與共通性。

舉例來說,以職業專用服裝為例,假設工作內容具高度危險,需購買加強防護的服裝、或是演藝人員表演所需等服裝購置;在進修訓練費用部分,像是法務人員因應工作所需,需參加大專院校或立案補習班開設法律課程,其所支付的註冊費用、學分班或補習費等。

另外,職業工具支出部分,包括裝潢工人購買工具電鑽支出,或是教師因應教學需求購買所需的圖書或教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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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強調,關於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26 條修正草案,在薪資所得計算方式中,除了既有的定額減除 (也就是現行所得特別扣除額 20 萬減除方式) 外,明年元旦起將新增特定費用減除,不分行業類別,兩者只能擇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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