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 21 日,台鐵普悠瑪翻覆釀 18 人死亡、百人受傷。勞動部職安署原稱司機員尤振仲未超時工作,昨( 30 )日卻急轉彎,改口證實在案發前 1 個月內有 2 次嚴重超時,一次為 13 小時,另次甚至高達 17 小時 41 分。對此,台鐵今( 31 )日堅稱沒改口,強調「班表是他自己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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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署將時間拉到事發 1 個月前,尤姓司機在 5 日正常工時連同加班合計達 13 小時 1 分鐘, 12 日台鐵大改點,負責排班尤姓司機 11 日從早上工作到下午 5 時多下班,接著又在晚上 11 時左右又開始上晚班至早上 8 時左右,合計跨二曆日加班連同正常工作時間 17 小時 41 分,涉超時工作。
對此,台鐵副局長何獻霖解釋「本人當然是排班,他也同意,那只是這個東西,我們沒有按程序去走,沒有報工會同意啦!」同時坦承日夜休的確實不合理,現已排定讓員工一周有充分 2 天休息,未來近 2000 名人力加入後,也會階段性改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