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APG) 評鑑團即將在 11 月 5 日 (下周一) 起至 16 日到來台展開第三輪相互評鑑,由於此次評鑑將牽動金融業發展,金融業無不繃緊神經看待,政府也卯足全力拚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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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PG 是什麼?我國有義務要配合 APG 的要求嗎?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簡稱 APG)於 86 年 2 月成立,為亞太地區防制洗錢犯罪之多邊機制,目前有 40 餘個會員。我國於 1997 年加入該組織,是創始會員國之一。
APG 的成立目的,是促進及確保亞太區域各國的法律、監管及執行措施,儘可能符合 FATF 制定的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標準。
根據會員規則,一旦成為 APG 的會員,即須遵守「同儕互相審查機制」,藉由該審查機制,各成員國間得以公正地審查彼此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措施對於 FATF 標準的遵循程度。
二、相互評鑑是什麼?
我國是 APG 的會員,應參與亞太區之相互評鑑。評鑑結果可分為:
「一般追蹤名單、加強追蹤名單、緊急加強追蹤名單、不合作名單」。
洗錢防制辦公室表示,在加強追蹤期間,如果有追蹤成效不彰情形,將轉入審查名單進行更強化的追蹤觀察;如再未有進展,將有相應的制裁,一旦轉入審查名單或是制裁名單,均是金流秩序的極大警示。
三、我國相互評鑑成效如何?
我國於 1997 年加入 APG,是創始會員國之一。未料 2007 年被列為「一般追蹤名單」,與越南、印尼、菲律賓同等級;到 2011 年又被降等為「加強追蹤名單」,與緬甸、寮國、阿富汗等國相同,洗錢防制的績效每況愈下。
直至 2014 年間第二輪相互評鑑結束,我國追蹤程序暫停。2015 年間因應第三輪相互評鑑開始,我國被列入「過渡追蹤程序名單」。
洗防辦表示,由於在追蹤名單之列,我國每年均須耗費相當多的努力在回應追蹤內容,特別是每年在 APG 年會中,列為被追蹤名單,必須在大會上辯護,對於我國國際聲譽的影響,更是嚴重損害。有鑑於此,2016 年我國制定資恐防制法,並大幅修正洗錢防制法,於去年 7 月成功說服 APG 同意我國脫離「過渡追蹤名單」,換言之,確定還有補考機會,就是今年 11 月的相互評鑑。
目前全亞洲僅有澳門拿到「一般追蹤」,連在國際上被認為是優等生的新加坡,也只有被列為「加強追蹤」。但我國仍力爭 11 月評鑑可以過關,洗防辦表示,期待在政府與業者努力下,今年 APG 年會大會可達成決議將我國脫離「追蹤程序」。
四、APG 對台灣相互評鑑時程為何?
APG 評鑑團將正式於 11 月 5 日至 16 日到我國進行評鑑,屆時還將有正式的開幕式,並由所有公、私部門代表接受評鑑。
外傳 APG 評鑑敲定的金融業名單,被點名的包括兆豐銀行、玉山銀行、中國信託商銀、永豐銀行、第一銀行、輸出入銀行、渣打銀行、匯豐銀行以及永豐金證券及國泰人壽。不過,洗防辦強調,真正要受評的單位,評鑑團上飛機前才會交給台灣,也可能來台後臨時增加評鑑對象,所以所有傳聞名單都不確定。
至於評鑑地點定於華南金控總部會議大廳,APG 完成「實地評鑑」(On-Site) 後,11 月 16 日將發布初評報告。
在 2019 年 3 月,還將舉行一次「面對面會議」,屆時我國可以就初評報告結果,如果認為還有應加分項目,可以提出新證據爭取更好分數。2019 年 7 月的 APG 第 22 屆會員大會中,正式發布對台灣的第三輪評鑑報告成績,我國能不能順利過關 PASS,答案就可以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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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APG 第三輪相互評鑑若未通過,對我國有何影響?
洗防辦表示,若我國於今年 APG 第三次相互評鑑的績效不佳,將使我國資金匯出入大受影響、金融機構在海外的業務受到限縮、國人赴海外投資遭受嚴格審查等種種不利結果,我國的國際聲譽與地位也將大幅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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