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責任歸屬?黃創夏:掌權者急脫身恐司機扛責

▲普悠瑪翻覆列車。(圖/記者陳志仁攝, 2018.10.22)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2018-10-23 11:19:01
台鐵 6432 車次普悠瑪列車 21 日出軌翻覆,造成 18 死,尤姓司機因頭部撕裂傷、左邊肋骨骨折,事發後還無法言語,隔日才恢復言語功能,馬上就被檢方帶往宜蘭地檢署偵訊,並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偵訊 12 小時後,法院裁定交保。反觀政務官員們卻無人出面承擔,只有一個小事務官下台負責。對此,資深媒體人黃創夏痛批,普悠瑪事件尚有七大關鍵疑點待釐清,但掌權者急著脫身,恐將責任都「推給司機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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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 22 )日原為關係人身分的尤姓司機,被宜蘭地檢署當庭改列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被告,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聲押理由為尤姓司機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重大,有勾串證人、逃亡之虞;法院在今日清晨 5 時 20 分做出裁定,尤姓司機具保新台幣 50 萬整。

針對此事,受傷的尤姓司機被漏夜偵訊、改列被告,反觀台鐵一級主管卻只有台鐵局長鹿潔身下台負責草草帶過,而且據《報導者》援引台鐵內部消息報導,普悠瑪 6432 次早在事故發生前 53 分鐘回報異常,但台鐵一級主管群組內兩封簡訊仍指示普悠瑪 6432 次繼續前行,外界質疑難道政務官員們都沒有責任嗎?

黃創夏今日在臉書指出,普悠瑪的悲劇,掌權者似乎正要往「駕駛超速,關掉 ATP 」而發展。他表示,「有官無政府,有權不負責」的台灣,很容易就會把全部的責任丟給司機一個人扛丶小小「事務官」鐵路局長下台了事!

他列出七大待釐清的關鍵疑點, 1、什麼因素造成司機的行為? 2、有沒有什麼機器設備的原因,造成選擇關閉 ATP  ? 3、有沒有什麼壓力,讓火車發現有情況仍然要行駛? 4、有沒有什麼措施,讓司機因害怕誤點而超速? 5、駕駛人員丶維修人員的工作環境是否合宜? 6、第一缐人員有沒有超出正常合理負荷,所以造成影響安全? 7、有沒有什麼「政策制度的不妥當」,造成人員負荷與壓力的無法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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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黃創夏說,要求追究真相是希望得到教訓,讓悲劇永遠可以不再發生,更要因此找到問題,提前預防!他質疑,只是司機「個人」的責任?公司丶法令丶制度⋯⋯通通都沒有問題?並且批評,「掌權者切勿如此急著脫身!只有一個小小事務官有責任要下台,那些平步青雲,甚至只是酬庸卡位的政務官丶政治任命的影武者繼續尸位素餐?這是天理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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