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視障女子從彰化到台中訪友,搭上計程車至西屯區繞了老半天卻說不出朋友住所,且身上也沒有帶錢,司機將王女載到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報案,警方受理後協助王女到台中市火車站前的繼中派出所,為她申請返鄉車票,再搭火車回到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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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於1日16時許接獲計程車司機報案,表示於臺中火車站載到1名視障女子,該女子表示要至逢甲找朋友,但卻說不出朋友地址在哪,司機無奈下只好至派出所尋求協助。王姓視障女子(69年次)表示自己與阿嬤住在彰化,今日從彰化獨自坐車至臺中找友人,但卻不知道朋友在何處,身上亦沒有帶現金,故請求警方協助至臺中火車站搭車回家。
西屯所警員邱映禎、翁國耀協助聯繫王女家人,但因忙碌無法前來接送,邱員擔心女子無法自行前往搭火車,與翁員一同駕駛巡邏車載王女至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換取「行旅人返鄉車資補助(川資) 」,並慢慢攙扶王女至臺中火車站找尋服務臺換取車票,讓王姓女子終能順利搭車返回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