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樂團貝斯手林大鈞(鈞董),原來心中一直懷抱著電影夢,不僅抵押4間房子,監製拍攝電影《搖滾樂殺人事件》,儘管票房不如人意,但他仍堅持理想,開工作室想要繼續拍電影、做音樂劇,甚至夢想拍攝猶如《雙瞳》《露西》那樣的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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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鈞董娓娓道來他的電影夢,那股興奮令人感受到當年他做獨立樂團的熱情,而《搖滾樂殺人事件》片中發生的許多事情,不管是搖滾歌手被警察誣陷、或者搖滾樂團互相打架或跟歌迷幹架、抑或女歌手沒出名前跟搖滾樂團多名成員有一腿等等,也都是鈞董曾經親眼目睹或聽過的真實事件。
鈞董說自己16歲出道(1986年),就曾被警察刁難過,「很早以前騎摩托車是不用戴安全帽的,阿我們飄著長髮,就會被看不順眼的警察攔下,但其實你也沒有違規,可是警察就會故意刁難一定要戴安全帽,或者說你違規右轉,然後突然拔下你的摩托車鑰匙,丟到下水溝或者很遠的地方,讓你自己想辦法去撿起來,我這種還算小事,劉偉仁(已逝歌手)跟流氓阿德,是直接被警察剪頭髮,我還有朋友則是被栽贓車上有毒品。我們以前甚至不能講自己是『獨立樂團』,連『獨立』二個字都不能講,所以只能稱呼自己是『地下樂團』。」
▲《搖滾樂殺人事件》裡頭很多事情都是曾經發生過的真實事件。(圖/星泰娛樂,2018.10.10)至於在搖滾樂界稱為「骨肉皮」(Groupie)、並和團員們發生關係的追星女粉絲,亦所在多有,鈞董坦言自己也曾經「不堪回首」過,「以前玩地下樂團真的是玩一天算一天,都是活得很當下,沒有什麼未來的考量,現在結了婚回頭看以前,會覺得自己很自私,但其實創作人大部分都是很自私的。」
片中打架的情節,鈞董也老實說是在隱射「刺客樂團」和「濁水溪公社樂團」,「他們那時候到處找人打架,一方面是年輕氣盛,一方面也是在炒作自己,而且只要被他們打過的人都會變很有名,像趙傳、陳昇、伍佰。有一場我印象中非常深刻,以前『刺客』被邀請到一家Live house演出,他們到的時候,前面剛好是伍佰跟陳昇在台上演唱,結果唱到時間點該下台換『刺客』上去唱了,伍佰和陳昇卻因為觀眾的熱情不下來,有點故意占用下面的時間,就這樣雙方人馬互看不爽,刺客一說『幹!不唱了!你們好好唱個爽!』結果就酒瓶亂飛、打得一團亂,連雙方歌迷都加入一起打。」
鈞董解釋,以前樂團和樂迷的忠誠度和支持度,是超乎想像的,「不過男生就是這個樣子,打完就沒事了,現在他們也都和好啦。」他更笑說,不要看現在的伍佰和陳昇很溫和的樣子,其實以前他們也是很嗆的。
▲想不到伍佰(左)和陳昇以前這麼嗆。(圖/翻攝伍佰陳昇臉書,2018.10.10)但現在樂團和樂團間似乎比較和樂、互相幫助了,鈞董表示這都是因為2000年以後,金曲獎獨立出來一個「最佳樂團獎」,「以前大家都覺得玩音樂很沒出息、無法賺錢,但是看到『五月天』可以這麼賺錢,『亂彈』『董事長』也可以得很多金曲獎,就開始覺得整個台灣玩音樂的環境有了契機,於是互相幫忙的機會也變多了。」
鈞董還悄悄透露,五月天剛出來的時候,其實很多樂團是不太承認他們是搖滾樂團的,「五月天被地下樂團罵很久,但他們很努力做了一些像『犀利趴』這樣的活動,包括他們也去簽一些獨立樂團,這些都是回饋啦,雖然一開始我們都不覺得他們是在搞搖滾樂,但後來發現他們也很努力自己寫歌創作,只是曲調比較清新罷了,類似美國的邦喬飛那樣,所以後來也漸漸承認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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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董坦言監製拍攝《搖滾樂殺人事件》,只是一個開始。(圖/記者林調遜攝,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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