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住在嘉義市現年26歲的連姓男子,因為找工作不順又沒有固定收入,加上父母身體不佳,承受不了壓力,為了紓壓竟至賣場偷東西,警方通知到案,連男知道要被移送法辦相當懊悔,表示自己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才會無法克制自己的行為,卻無法出示精神疾病證明,警方今依竊盜罪將他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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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警方透過監視器,發現一名穿著橫條紋的男子進入玩具販賣區挑選商品,沒想到最後一把抓起,全都放進包包裡,根本不想付錢,店員發現後通報,但他已離開。副所長黃詩傑、警員陳儒益調閱監視器比對,追查到連男涉嫌重大,通知他到警所說明案情。
沒有不良前科紀錄的連男供稱因為壓力大,上門幾次後就發現賣場管理有漏洞,才會利用客人多時行竊,贓物於行竊當天就全數被他丟到北港溪內,實在是一時糊塗才會做出違法行為。店家同情連男遭遇,也願私下和解,但竊盜屬非告訴乃論罪,即便被害人不提告,警方仍將他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