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服役退場機制6月底通過,規定軍士官任官服役只要滿一年以上,如無續服意願,經人評會核定賠償金額後就可提前退伍。為了防止國軍退伍潮發生,國防部日前公告,規定「一般軍士官」最高退場賠償額,是總培養成本的2倍,未來飛官提前退伍最高須賠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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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6月底修正通過,除大幅改變退休金給付方式以配合年改外,更制定俗稱「洪慈庸條款」的軍人服役退場機制,由於軍醫、飛官轉任民間單位有更高的收入,軍方擔心軍醫與飛官會遭到民間企業高薪挖角,爆發退伍潮。
根據國防部日前公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草案,規定「一般軍士官」最高賠償額,是總培養成本的2倍。不過,軍方人士指出,由於軍醫的服役年限高達14年,因此賠償金額將與其他軍人不同,將為總培養成本的15倍,一位申請退役的軍官就被告知須賠償2000萬元才能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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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官員表示,目前未有飛官提出申請提前退伍,據了解,空軍培訓一名合格飛官成本需1500萬元,因此如果要提前離開部隊,最高恐怕得賠3000萬。
依據現行規定,各軍校正期班畢業,一般最低服役年限為10年,飛行員與軍醫由於養成成本高,必須服役滿14年,所以除非在服役期間犯了大過錯,或是因為健康問題而無法繼續服役,軍方都希望服役年限期滿才能離開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