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營建工人與朋友餐敘喝了酒返家後,忘了自己有飲酒,騎著車牌斑駁的機車外出購物,因車牌號碼幾近無法辨識引起巡邏員警注意,員警將駕駛攔下後,發現駕駛渾身酒氣,這下張男當場也跟著「掉漆」了,酒測值達0.46mg/l,被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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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營建工的41歲張男23日搭乘老闆汽車至太平區工地工作後與友人餐敘,席間把酒言歡,獨自喝了3罐啤酒,直至15時許餐畢後再搭乘接駁車回到北區住處。於16時許想到水湳市場準備購買晚餐物品,忘記本身有飲酒狀態,直接騎乘重機車往北區住處方向行駛。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巡佐吳明德見張男臉色泛紅,所駕駛重機車號牌嚴重掉漆,已近無法辨識程度,且身上散發酒氣,當場指示其靠邊受檢。經以酒測器施以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呼吸值達0.46mg/l,超過法定過標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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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分局呼籲:切勿酒後駕車上路誤蹈法網,因一時的貪杯易釀禍造成終生遺憾,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千萬不可以身試法、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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