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日前接獲南屯區某超商報案,指一名劉姓女子竊取架上的泡麵、罐頭,未結帳即放入背包,請警方處理。警方前往逮捕過程中,壯碩的劉女竟突然發狂反抗,店長上前協助警方時,還慘遭咬一口。店長了解其處境後情不提告,但因竊案屬公訴罪,全案依竊盜罪移送偵辦。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員警林毓敏、陳冠宏到場處理該竊案時,店長表示劉女進入超商時,先佯裝選購物品在店內繞了一圈,透過監視器發現她竊取泡麵1包及玉筍罐頭1罐(共價值新台幣63元)放入隨身的背包內,立即報警,並將本來要離開的她攔下來。
員警會同店長從其背包內查獲贓物,劉女對於犯行固然坦承不諱。但正當員警以現行犯要將她上銬逮捕時,她突然發狂抗拒,因她體型壯碩,店長見狀向前幫忙。過程中手臂還因此被劉女咬一口,大夥兒費了一番功夫才將她帶上巡邏車。劉女事後表示,她實在是因餓到受不了,加上近日求職不順,才起了貪念跑到超商偷拿泡麵及罐頭來充飢。店長聽聞畢,雖深感同情,對於被傷害與竊盜部分皆不願追究。但因竊盜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員警仍須將她以竊盜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