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綠線北屯路段於2015年4月進行鋼箱梁吊裝工程發生翻落意外,造成4死4傷。台中地方法院今(28)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判處台北捷運土二所副工程司等8人1年6月至8月有期徒刑。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意外發生後,市府除要求捷運綠線全面停工,接受安檢外,法制局及民政局同時也成立單一窗口,提供死傷者及家屬法律、喪葬等協助,並與廠商協商賠償額度與求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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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義川說,當時市府除要求捷運綠線全面停工,接受安檢外,更積極與交通部、台北市政府展開三方合約的協商與釐清,以增加、檢討與調整台中市政府可要求的工程監督事項;另外,市府也由副市長林陵三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並提出「增加罰則」、「強化稽查」、「進行合約協商」、「強化勞動檢查」、「提出檢討報告」等五大方案,避免悲劇再度發生。
同時,交通局也針對捷運綠線沿線展開工安巡查,增加工程交通維持計畫的稽查人力及層級,並成立「台中捷運綠線工程交通維持計畫稽查小組」,由交通局副局長擔任召集人,提高稽查次數,而針對重大工程,也指派稽查人員直接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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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市府法制局及民政局也在第一時間成立單一窗口,提供死傷者及家屬法律、喪葬等協助,並與廠商協商賠償額度與求償事宜,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也提供4名律師協助家屬求償。
意外發生後,外界傳出是因「捷運趕工」釀災,不過,根據檢方起訴及法官判決,意外主因是現場人員「便宜行事」,吊裝鋼箱梁未架設「支撐架」,以吊車代替時,又提早鬆掉吊繩,才導致曲型鋼箱梁因重心偏移而倒塌釀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