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縣長選舉中,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為求民進黨籍魏明谷當選,竟在臉書不實爆料,指稱「黃文玲和國民黨候選人共用一個金主」,黃文玲控告段違反選罷法,毀損其名譽求償一千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段宜康需賠黃20萬元,並在臉書道歉,段上訴,最近已被最高法院駁回;黃文玲9日公開說,段宜康如果能吞下曲棍球,就不必在臉書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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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長參選人黃文玲和支持者對段宜康喊話說,段宜康若吞曲棍球,就不必在自己臉書道歉。(圖/記者陳雅芳攝,2018.08.09)
不少彰化縣鄉親9日一早湧入黃文玲的競選服務處,放鞭炮恭賀黃文玲洗清冤屈,並且準備了曲棍球,要求段宜康吞下,黃文玲希望段宜康自此之後能像個光明磊落的男子漢,不要再抹黑誣陷任何人,並且履行司法判決,黃文玲也說,20萬元將捐給弱勢慈善團體。
▲彰化縣長參選人黃文玲和支持者對段宜康喊話說,段宜康若吞曲棍球,就不必在自己臉書道歉。(圖/記者陳雅芳攝,2018.08.09)
由於段宜康在2014年也指控當時擔任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林滄敏涉及曲棍球協會弊案,段說若查無林滄敏不法情事,願吞曲棍球,後來法務部廉政署以查無不法結案,台北地方法院並判決段宜康未盡查證義務,應賠償林滄敏名譽受損30萬元並登報道歉。
▲彰化縣長參選人黃文玲和支持者對段宜康喊話說,段宜康若吞曲棍球,就不必在自己臉書道歉。(圖/記者陳雅芳攝,2018.08.09)
4年前段宜康為求民進黨籍魏明谷當選,竟在臉書不實爆料,指稱「黃文玲和國民黨候選人共用一個金主」,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而提出告訴。現經最高法院判決,段宜康須賠償黃文玲20萬元,並且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1天。
▲彰化縣長參選人黃文玲和支持者對段宜康喊話說,段宜康若吞曲棍球,就不必在自己臉書道歉。(圖/記者陳雅芳攝,2018.08.09)
黃文玲指出,一個選舉案拖了4年,才還她清白,希望這遲來的正義可以嚇止今年的選舉不要再有抹黑的情事發生,選舉的風氣應該要改變,盼段宜康未來不要再亂放話,若段再有抹黑的情形,身為律師的她會為被抹黑的人義務打官司。
▲彰化縣長參選人黃文玲和支持者對段宜康喊話說,段宜康若吞曲棍球,就不必在自己臉書道歉。(圖/記者陳雅芳攝,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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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玲說,今年她以無黨籍參選彰化縣長,就是希望擺脫藍綠包袱,選民不要被藍綠綁架,她希望形成一股新的白色力量,讓選民有不一樣的選擇。為了展示出「不一樣的縣長」黃文玲已經將彰化縣各地的政見用直播方式直接向彰化鄉親說明,獲得相當大的迴響,更有許多年輕人主動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