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一家寵物用品店,販售錯誤劑量的藥物給飼主,導致小狗抽搐、口吐白沫,飼主懷疑業者非法販賣動物用藥品提出檢舉。新北市動保處調查,業者擁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卻沒有依規定懸掛在店家牆上,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開罰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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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指出,劉姓飼主今(107)年7月17日在板橋寵物用品店購買心絲蟲預防藥,但狗狗吃完沒多久,就出現抽搐口吐白沫症狀,緊急送急診治療,獸醫師看了藥品後表示,這是給大型狗用的,小型狗吃了會中毒。
劉姓飼主懷疑該寵物店未有合法的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及專業藥品人員,才會販售錯誤劑量的藥物給顧客,因此向動保處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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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接獲通報後前往寵物店調查,在店內沒有看到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店家表示,可能是之前大掃除拿下來收在抽屜裏面,後來就忘記掛回去,對於消費者反映藥品劑量錯誤,應是藥品管理人員一時失誤拿錯,目前雙方已協調和解,店家退款並賠償消費者醫療費。
動保處表示,寵物用品店需申請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才可於營業處所販賣具防治驅除跳蚤、心絲蟲等常見寵物用藥品,且取得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後,必須將許可證懸掛張貼於店內牆上,並聘用專任藥品管理人員供顧客諮詢,違反規定者,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條規定,可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