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年金改革方案7月1日上路,前陸軍542旅長、備役少將于北辰3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國防部回函稱訴願人的請求是「於法不合」。國防部官員今(31)日回應,這份意見書為法律程序,並非最終的准駁結果,會再由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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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31日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陳中吉表示,對於通知函的寄送流程,國防部依現行法律條文規定,先針對訴願內容是否合於相關規範,國防部會先讓當事人得知國防部已收到訴願書,但這並非最終准駁結果,訴願是由更上一層機關處理。所謂的上一層機關,陳中吉表示,是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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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中吉說,如果國防部發布通知函給當事人,當事人收到通知函後提出訴願寄回給國防部,相關訴願內容是由「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處理,但是這只是法律程序,並非訴願結果。
國防部31日下午澄清表示,本部於本案答辯內容引用大法官相關解釋原文時,使用「本院•••」乙詞,係節錄司法院解釋文。行政院收訖國防部答辯書後,將依法由訴願審議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並實施訴願決定,後續將配合行政院訴願決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