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警察闖幼兒園公審4歲童 檢察官林俊佑道歉了

▲花蓮地檢察署檢察官林俊佑(左)疑不滿就讀幼稚園的女兒被同學欺負,帶員警到幼兒園嚴厲質問小朋友,並要求刑警取監視畫面指認,地檢署獲知將他提起公訴,並將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決議是否將林俊佑移送檢察官評鑑。(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傳真107年7月26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2018-07-28 09:55:09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懷疑女兒在幼兒園受到霸凌,竟私自帶著兩名警察闖進幼兒園公審小朋友。綜合媒體報導,今( 28 )日林俊佑發布道歉聲明,並在文末附上親筆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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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佑在道歉聲明中指出,她要對長官、同仁、小朋友與家長道歉,因為他一時情緒失控對小朋友的語氣過重;另外他也要對社會大眾致歉,對引起社會動盪不平之氣深感遺憾,但也強調情緒失控是因為對園方對此事態度消極導致。

林俊佑道歉全文:

「首先,我要向長官、同仁道歉,因為我的行為失狀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其次,要向小朋友以及家長道歉,因為我一時氣憤而對小朋友語氣失之過眾;此外,向親愛的家人朋友道歉,抱歉我讓你們失望、難過;兩位小隊長,連累了你們,我深感不安難捨;最後,向廣大社會大眾致歉,引起社會動盪不平之氣,我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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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的緣由,是我發現女兒長期被同學霸凌致身心不穩定,受傷並有幼兒憂鬱症之徵兆。而園方處理態度消極,甚至可能參與其中乃至包庇,一時情緒失控而言行失狀。而因本人來自外地,友人不多,乃找平日工作上夥伴兼當地好友的休假員警,一同前往學校了解,並依照雙方合約(網路上即可找到之定型化契約)所賦予之異議、協商等權利,向園方要求說明。而對調查該霸凌事件之態度推諉,難以溝通,對於事件處理無望,因之悲憤莫名、失神,以致有失態並與對方乃至與小朋友交鋒之不當言論,實感抱歉,然本人絕無恐嚇、強制之犯意,而進入幼稚園與校方溝通是身為家長之權利,更非侵入住宅。另蘋果日報所拍攝指稱之「被罵女童」照片,實係本人女兒,並非其同學,該媒體報導有誤,特予澄清。

本人因急於保護家人,一時言行失當,造成小朋友與其家長之困擾,甚至損及檢方形象,深感抱歉,本人願積極面對處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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