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玉逃死!小燈泡爸媽聲明:不要再有心碎的父母

▲女童小燈泡父母今\\( 17 \\)日針對小燈泡案二審判決結果發出聲明「判決結果不如我們所盼」,期盼我們的司法由冷峻轉為溫暖「不要再有下一對心碎的父母。」圖為凶嫌王景玉。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107年7月3日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2018-07-17 14:46:47
女童「小燈泡」遭男子當街殘殺案,高院二審依然判凶手王景玉無期徒刑,未判死刑的結果引發眾怒。法務部長蔡清祥昨( 16 )日上任,面臨死刑存廢問題。小燈泡父母今天發出聲明「判決結果不如我們所盼」,期盼我們的司法由冷峻轉為溫暖「不要再有下一對心碎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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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小燈泡」與母親在 2016 年 3 月 28 日騎腳踏車前往西湖捷運站,遭 35 歲的王景玉隨機砍殺,當場頭、身分離倒地死亡,案件震驚全國上下。

高院雖認定王景玉犯下可處死刑的情節最重大之罪,但「行凶時已經是思覺失調症的半個俘虜」,辨識能力明顯降低而予減刑,二審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新增「刑後監護 5 年處分」。

面對王景玉再度逃死,小燈泡父母今天聲明表示,針對小燈泡案第二審的判決,因為早有心理準備,也知道刑罰的極限,我們尊重合議庭的判斷,但也希望大家理解,不論審判結果為何都無法減輕我們一絲一毫的悲痛。小燈泡事件發生至今 800 多天,我們在意被告行凶動機、透過案件審理程序知道悲劇發生的原因,因為我們深切企盼小燈泡案是這塊土地上最後一個悲劇。

小燈泡父母強忍悲痛,發出以下三點聲明:

一、同理並重視被害人的審判

法院背負著「發現真實」的職責,必須不斷重現、確認案發過程,而在這樣程序中的被害人,也只能一次次地被撕裂內心的傷口。長期以來,我們的司法對此卻早已麻木,僅當成例行公事般執行。

值得肯定的是,本案合議庭正視了司法程序中的殘忍,在言詞辯論的最後一庭,在重現案發細節之過程後,審判長於第一時間並非詢問檢辯雙方有無意見要補充,而是轉向我們,被害人,為這個不得不然的「再次傷害」道歉,為國家的殘忍道歉。這乍聽微不足道的道歉,代表著我們的司法不是只有冷峻與嚴肅的一面,它能夠更溫柔地、更人性地呈現。

二、嘗試與社會對話的審判

司法實務上,判決宣判時往往不會一併公布判決理由,因此在宣判後至判決理由公開前的這段空窗期,時常造成媒體、社會大眾不必要的猜測與不安。

值得肯定的是,本案法官於宣判時,用近小時說明判決理由,並發布判決摘要新聞稿,嘗試避免社會再次陷入撕裂與對峙之中,並願意試著透過說理與社會對話。即便,判決結果不如我們所盼;即便,我們並不完全能夠被判決理由說服;即便,並非所有人都能接受這樣的說理,我們亦須肯定本案合議庭的努力。

三、試著思考修復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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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特別注意到判決摘要的最後一個部分「附帶說明」,透過「被告執行期間之處遇」、「假釋之評估審查與社會安全網之建構」、「關於被害人家屬之保護與權益保障」,來試圖思考除了司法懲罰以外修復的可能性,這是以往判決前所未見的部分。足見,法官照應了被害者家屬的恐懼不安,回應了家屬希望防止再發生的呼聲。

小燈泡父母聲明最後回到初衷,小燈泡的離去,如果是一輩子深不見底的傷痛,那我們寧可留給自己來承受,對於社會大眾,感謝大家的同情與關懷,更希望喚起社會對同理心、包容力以及社會安全網的重視。讓小燈泡的光可以照亮社會黑暗冷漠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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