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有一家電視台」、「15分鐘成名當明星」這些願望在新興的網路直播平台都可以達成,但是網路直播也帶來許多新興類型的違法事件,過去台灣針對網路直播並沒有主管機關,只能由各項法規各自管理,現在則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制定《數位通訊傳播法》,到底能否解決現行網路直播平台問題,《NOWnews今日新聞》訪問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來說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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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行網路新興產業很多,諸如出租車業的UBER、房屋租賃的 Airbnb;許毓仁表示,網路直播平台與UBER及 AIRbnb混為一談,因為網路直播會直接影響到多數人的行為、消費行為甚至是人身安全,政府應該要有一個跨部門的機關來主責網路直播產業的管理。
許毓仁認為,目前NCC推出的通傳法管理效力太弱,其中連罰則都沒有,讓人覺得NCC放任、逃避管理的責任,像是歐盟最近也針對網路直播平台推出《歐盟個人資料保護基本規則》(GDPR),就知道世界各國都很重視網路直播平台管理上的重視程度。
法規管理強弱有時候會影響產業發展的腳步,法規過鬆可能有管理不當的風險,但法規過嚴也可能扼殺一個產業的發展;許毓仁表示,網路直播產業發展至今已經需要一定的規則來管理,至少讓大家知道哪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管理的方式之一可以是業者的自律,但是NCC如果沒有加強要求,就可能會出現不少突發狀況。
網路直播平台是現在世界上正在往上竄升的新興產業,政府目前也在強調新創產業的重要性,未來台灣的網路直播產業應該要往哪邊走?許毓仁認為,網路產業基本上是看流量與用戶數,而台灣本身的市場並不大,所以還是需要走向國際,像是打亞洲盃,像是17直播擁有新加坡資金,顯示這是一個適合網路產業發展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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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毓仁表示,政府一再說要養出台灣自己的獨角獸企業(成立不到10 年但估值10億美元以上,又未在股票市場上市的科技創業公司),但是台灣本身的市場不只撐不起獨角獸,更何況獨角獸企業是全球化企業,政府喊出台灣自己的獨角獸是沒有意義的。
許毓仁說,政府推動 5+2 新創產業,但亞洲矽谷現在沒有成果、國防產業是年輕人較難參與的領域、能源產業現在看來都是外商,無法發揮扶植本土產業的功能,所以現在政府的新創政策,最後可能造成國內產業沒發展、年輕人沒舞台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