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法三讀通過,外界高度關切的「大同條款」以增加持股 3 個月以上的門檻過關,在市場派緊咬之下,大同 (2371-TW) 恐成持股過半股東可自行召開股東會新法的首家適用公司,百年祖業岌岌可危,經營權爭奪戰恐更加慘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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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今年 11 月將歡慶百歲生日,手握逾千億元的土地資產誘人,引來市場派覬覦,加上公司長年虧損,長達 17 年沒有配發股利,在累虧嚴重下,未來想配股也還有一段路要走的情況下,更給了市場派可趁之機,即使去年股東會的改選,公司派獲勝,但經營權爭奪戰火一直不曾平息,尤其在三圓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大動作買進持股,累計持股己超過 1 成下,如果再結合其他市場派包括鄭文逸、鄭佳佳、新大同及欣同等市場派持股,保守估計,目前持也超過 4 成。
公司法三讀通過,在第 173 條之 1 條文規定,過半股東可自行召集股東會,但股東持股期間必須達 3 個月以上,雖然有持股時間的門檻,但是以大同市場派來說,多是從去年或更早的前年就陸續布局買進,即使是三圓建設買進的時間,也已越過 3 個月的門檻,在新法實施時前市場派達到逾 5 成的持股並不是太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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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祥日前曾公開表態,只要公司法修正三讀通過,將會召開臨時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據了解,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在今年股東會取得 45% 股權的支持,市場派保守估計也有逾 4 成的股權,雙方實力約在伯仲之間,但是大同家族並不是那麼和諧,如果有家族成員轉向支持市場派,百年大同易主經營的危機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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