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澳洲媒體在本月 22 日的報導,去年 9 月,澳洲與台灣兩地政府秘密簽署了諒解備忘錄,容許澳洲政府可將安置於諾魯共和國(Nauru)、有緊急醫療需求的難民,送往台灣接受治療;此舉的目的是防止難民在澳洲接受治療之後,趁機申請留在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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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在台澳雙方簽署完諒解備忘錄之後,至今已有 5 名難民被送至台北接受治療。其中一名為 55 歲的伊朗婦女,她在台灣接受完心臟手術之後,目前已返回諾魯共和國;另一名則是 63 歲、患有末期肺癌的阿富汗男子,不過他始終堅持要前往澳洲,拒絕被轉往台灣接受安寧照護。
此外,還有一名 30 歲的索馬利亞孕婦欲進行墮胎手術,她向澳洲聯邦法院表示,澳洲醫院的護理標準比台灣高,才能符合她的需求,最後法院允許她留在澳洲動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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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份諒解備忘錄,澳洲政府拒絕公開其內容,僅透露在簽署備忘錄簽署之前,曾有超過 400 名難民自諾魯、巴布亞紐幾內亞的馬努斯島(Manus Island)等地,被送至澳洲接受治療。
對此,難民律師曼內(David Manne)則痛批,這是澳洲政府為了逃避向難民提供最基本義務所使用的極端手法;報導最後也指出,澳洲政府曾經向其他國家尋求援助,不過最終只有台灣同意簽署有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