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40歲的吳姓男子,平時以販毒維生,他為了躲避警方查緝,還異想天開自製記者證放在車上,假冒記者的身分。大園警分局與海巡署偵防分署桃園查緝隊接獲線報後掌握販毒事證,5月30日下午持搜索票至龍潭區逮捕吳男及同案共犯李姓女子,並查獲毒品、吸食器、電子磅秤、分裝袋、販毒所得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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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吳男有多項毒品前科,平時無業靠販毒維生,原本設籍於平鎮區,但他為了躲避警方查緝,另外在龍潭區及楊梅區2地租屋,作為毒品交易處所,且每次交易時都派手下出面,行事作風相當狡猾。
▲吳男表示他將該證件放在車裡,是想說警察看到時,就會以為是記者的車,不會多加盤查,藉此躲避查緝。(圖/大園分局提供 , 2018.06.01)
大園警分局與海巡署偵防分署桃園查緝隊去年底接獲線報後,經過半年時間在吳男租屋處的社區內深入瞭解蒐證,與居民建立聯絡網、交換情資,掌握吳男販毒證據後,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5月30日下午持搜索票兵分2路前往搜索,順利在龍潭區的租屋處逮到吳男及協助販毒的李姓女子,並於屋內搜出海洛因4小包、安非他命3包、大麻1小包、安非他命吸食器2組、電子磅秤3台、行動電話6具、分裝袋數十個及販毒所得10萬3千元等證物。
▲屋內搜出海洛因4小包、安非他命3包、大麻1小包、安非他命吸食器2組、電子磅秤3台、行動電話6具、分裝袋數十個及販毒所得10萬3千元等證物。(圖/大園分局提供 , 2018.06.01)
警方另在搜索吳男車輛時,發現1張自製的記者證,吳男表示他將該證件放在車裡,是想說警察看到時,就會以為是記者的車,不會多加盤查,藉此躲避查緝。如此荒唐的理由,讓承辦員警聽了後也不禁傻眼。
吳男及李女於警詢時坦承販毒,全案除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外,並持續追查有無其他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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