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條款」?時力抗議通過容積無上限施行細則

▲時代力量質疑侯友宜提出捷運沿線大規模都更的政見後,新北市政府就立刻通過放寬容積上限的施行細則,是選舉年的政治考量。(圖/記者陳志仁攝,2018.05.31)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2018-05-31 19:39:14
時代力量反對新北市議會通過的「獎勵容積無上限」都計自治條例,沒想到新北市政府也跟進通過「容積無上限」的都計施行細則,質疑市府向建商靠攏;新北市政府回應,修正版本送內政部核備,若中央認為不妥,將直接修正內容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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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彭勝韶、唐聖捷、曾柏瑜及陳志明,今(31)日連袂到新北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批評新北市政府修正的「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放寬建築基地的開挖率,並刪除整體開發區容積的獎勵上限,質疑遇到選舉年就轉彎向建商靠攏,要求城鄉發展局撤回修正的草案。

彭盛韶表示,監察院2010年糾正內政部應明訂獎勵容積的上限,內政部2013年修訂「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沒想到新北市議會2017年底通過的自治條例,竟將容積獎勵上限的規範刪除;內政部4月發文新北市政府說明,結果新北市竟通過違反母法的施行細則,包括「特定區域送容積」及「獎勵容積無上限」。

唐聖捷指出,新北市政府城鄉局2015年援引監院糾正文,公開表態新北應遵守中央規範明定上限,但城鄉局這次為護航這份施行細,卻改口說因應實際需求移除獎勵容積的上限,形同2015年的城鄉局打臉2018年的城鄉局;說法徹底髮夾彎,到底是專業考量,還是選舉年的政治考量,相信大家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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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柏瑜說,新北市議會通過違法的自治條例時,根本查不到誰提案、支持及表決贊成;陳志明認為,侯友宜提捷運沿線大規模都更的政見後,市府就通過放寬容積上限的施行細則,根本是「侯友宜條款」,呼籲市府撤回修正草案、內政部不能同意新北市的施行細則與自治條例,及市長參選人回應容積獎勵上限的立場。

城鄉局綜合規劃科長李擇仁回應,整體開發區不是沒有容積獎勵的上限,而是回歸各區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因早期在規劃整體的開發區時,地主依據當時土地使用管制分區的容積獎勵估算成本,若受上限的規範,民眾配回土地恐大幅縮水、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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