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鵬、狄鶯18愛子孫安佐因涉及恐攻,在3月26日被美方逮捕,如今時隔2個月,孫鵬夫婦赴美救子已經56天,眼看3個月簽證就要到期,兩人必須先離境、再入境,才能繼續幫孫安佐脫困。如今擁有在美執業執照律師邱彰,則提出「孫安佐在法律上成年了嗎?」表示這點對孫安佐來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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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彰先是問說:「孫安佐在法律上成年了嗎?」表示許多人都會以為18歲就是成年人,但美國對於「成年」的定義不盡相同,像是在賓州17歲就能自行退學,但是要滿21歲才能提起訴訟,「如果孫安佐的律師成功的替他爭取到以未成年的身份受審,那他的審判只能由法官為之,沒有選擇陪審團審判的權利。」邱彰也說,若是如此,孫安佐在成年後犯罪記錄會被註銷,不會影響再生。
▲律師邱彰對孫安佐案件,頗有見解。(圖/翻攝自臉書,2018.04.08)
邱彰全文:
孫安佐在法律上成年了嗎?
孫安佐放棄出庭被傳訊的權利,他的案子被延至六月四日開庭。
孫安佐可以放棄聽證嗎?可以的,
如果他很清楚他被起訴的罪名,
如果他有律師代表,
如果法官准許他用視訊聽證,
更重要的是,如果他的刑事犯罪審判已被轉為未成年的不良行為審判。
一般人都認為孫安佐既然年滿十八歲,就是成年人,但美國法律對於「成年」的定義玲瑯滿目。例如:
在賓州,17歲就可以自行退學,
在賓州,要滿21歲才可以買酒,
在賓州,要21歲才能提起訴訟,
根據聯邦法律,要買21歲才可以買槍及擁有槍,
在賓州,身心有障礙的,要滿21歲才能移轉自己教育的權利,等等。
如果孫安佐的律師成功的替他爭取到以未成年的身份受審,那他的審判只能由法官為之,沒有選擇陪審團審判的權利。好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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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成年後,他的犯罪記錄會被註銷,不會影響他的再生。法官在量刑時,也要考慮對他最有利的方式。所以報載該案檢察官建議法官量刑時用ARD (accelerated rehabilitation disposition) 「快速改造處理」就不奇怪了。
現在只希望法官沒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