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單買賣大同股票1.6億 永豐金證總座再遭停職5個月

▲凱基銀行炒匯主管遭金管會停職3個月,卻傳出將跳槽到永豐銀行擔任資深副總經理,引發金管會關切。對此,永豐銀也表示,將配合規定中止這次聘用程序。(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18-05-22 17:35:23
金管會22日再度處罰永豐金控旗下的永豐金證券,主要是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葉黃杞有以職務上所知悉的消息,從事上市櫃有價證券買賣等情事,因此命令永豐金證券停止總經理葉黃杞5個月業務執行,至於跟單買進什麼股票?金管會證實就是大同,交易金額達1.6億元。不過,葉黃杞去年才因輝山乳業案,被金管會停職1個月,現在又因為跟單被處分,停職5個月,創下券商總經理1年內被停職2次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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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指出,查永豐金證券所訂定「內部人員交易管理細則」與證交所「證券商內部人員在所屬證券商開戶委託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規定不符,且未落實執行其「分層負責管理辦法」及內部人員交易控管檢查等內部控制制度,及對子公司永豐金證券(亞洲)有限公司辦理授信風險控制作業的監督管理不足,加上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葉黃杞有以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從事上市櫃有價證券買賣等情事。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認為,葉黃杞位居永豐金證總經理,對客戶的融資授信有核定權,核定過程中可知道客戶的股票買賣,因此合理推斷葉黃杞知悉客戶股票買賣,而且也跟著買賣,去年一整年股票都與融資授信客戶一樣,他亦證實,跟單的股票就是大同,交易金額達1.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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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在公司部分,金管會依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規定,對永豐金證券予以警告處分,而且3個月內被禁止五項業務,包括一、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二、增設分支機構;三、轉投資國內、外及大陸地區證券、期貨、金融及其他事業;四、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五、擔任 ETF 流動量提供者。

至於人員部分,金管會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永豐金證券停止葉黃杞5個月業務執行,也創下券商總經理1年內被停職2次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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