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19日電)為了提升移民的參政權,國民黨立委林麗蟬今天說,將提案修正選罷法,將移民參選地方公職人員的資格,從原本的歸化後滿10年始得登記參選,調降至歸化、設籍後5年即可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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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麗蟬將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讓移民參選地方公職人員的資格,在歸化、設籍後5年可以參選地方公職人員。
林麗蟬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台灣移民相關法規制度缺漏不堪的主因,是因為執政者長期以來對於移民議題疏於關注,也沒有移民代表進入台灣的管理層面,所以新住民政策持續被當權者忽視,直到這兩年社會才開始慢慢注意到這個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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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依照目前的規定,外國移民及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等移民人口,不僅必須經過一定時間及嚴格審查後,才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或台灣地區戶籍,對於已歸化取得本國籍的移民,還具有限制其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權利的10年年限,這制度有必要檢討。
林麗蟬表示,這次提出的法律修正案是將地方公職人員的參選資格從原本的歸化後滿10年始得登記參選,調降至歸化、設籍後5年即可參選。這樣的法律修正將是一整個配套的修正,涉及層面包含國籍法、選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法規。希望可以經過充分的討論後,得到普遍支持,確實提升新住民的基本權利保障。(編輯:張良知)107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