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竊車賊為躲避警方查緝,竊取贓車後刻意藏匿3個月後才開始使用做為代步工具,豈知員警鍥而不捨追查,遭第六分局永福所員警查獲,翌日交保後,竊取另1輛機車前往訪友,將車輛油料耗盡後丟棄,又竊取了1輛機車返家,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仍被警方識破,4天內3度遭查獲,員警也不禁搖頭直呼怎麼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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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姓竊嫌(40歲)年初於自家大樓騎樓下竊取機車,得手後刻意將贓車藏於100公尺外巷子內,心想將贓車混入暗巷車輛中萬無一失,邱嫌等到4月才將贓車拿來充當代步工具,殊不知警方並未停止偵查,見邱嫌騎乘贓車返家時,素有「鷹眼」警之稱的永福所警員周文彬立刻上前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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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邱嫌自地檢署交保後缺乏代步工具,便再次於自家大樓騎樓下竊取機車前往西屯區訪友,邱嫌將該輛機車騎至油料耗盡後丟棄,並再竊取另1輛機車返家。周員即前往附近查訪,適逢邱嫌返家且穿著與竊嫌相符,邱嫌坦承竊取機車並帶警方前往丟棄地點取贓,不久第3輛失竊機車車主報案失竊,員警第3度將邱嫌帶回詢問。
邱嫌自稱因為找工作沒有代步工具,知道警方對於剛失竊車輛都會追很緊,刻意藏3個月才使用,自以為不會遭警方查獲,卻沒想到連續3次偷車都被同一位警察抓,除了面臨牢獄之災外,再多的懊悔也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