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的斗南警派出所搬遷至列為歷史建物的舊分局案,今已塵埃落定,預定在今年10月底前待所需設備完成後搬入,後面的拘留所等房舍仍規劃為警察博物館供民眾參觀,並爭取經費在後方興建員警待勤房舍,讓員警擁有較現今的寬暢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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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的斗南警派出所房舍,興建於民國41年間,目前已呈老舊且其空間不敷使用,在前縣長蘇治芬任內,經地方反映後即著手覓地興建或搬遷至現今分局等規畫,至現今已近5年,歷經4任警分局長的努力爭取,卻因種種因素仍未能定案,直到今年2月21日,縣長李進勇前往查勘列為歷史建物並整修完成斗南警分局舊址房舍時,提議提供給斗南警派出所搬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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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歷經近3個月的協調研議搬遷適用性,終於在近日敲定,前半部的房舍提供給斗南派出所搬遷使用,並提撥260萬元設置相關配備設施,待設備完成後,預定在10月底前,供派出所搬遷使用;後半部的原拘留所、戶政事務所等房舍,仍規畫為「警察博物館」供民眾參觀,並由縣警察局培訓志工為民眾導覽解說;另外在舊分局後方的閒置房舍處,則規畫預定興建三層樓的員警待勤房舍,其所需約1800萬元經費,則由縣警局向縣府爭取。
現任斗南分局長黃福良表示,現今的斗南派出所房舍實在過於老舊,且環境品質欠佳,影響員警待勤休息,而今讓派出所搬遷至舊分局案塵埃落定,對幾近在克難環境服勤的員警是項喜訊,有助於提高員警士氣,進而提升維護治安績效和為民服務熱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