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管」案風波不斷,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3)日表示,管中閔在學校程序尚未走完前,擅自赴外開會,是因為獨立董事的薪水很高,有的月薪高達 100 萬元,提早上任開會可以多領薪水,這是人性,但是「人性不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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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詢問,目前傳出學校如果持有企業股份,可以由學校直接派任,不須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如果執意要走完程序才能上任,會影響眾多大學教授擔任獨董的意願。徐國勇直接回答「這是錯的!」
徐國勇說,依法一定要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後,教授才能出任獨立董事。台大確實擁有台灣大哥大的持股,大約一千多張股票。如果教授代表學校出任獨董,確實不需簽訂產學合作契約。但徐指出,管中閔不是代表台大,「他是嗎?不是吧!是台哥大找他去的,他不是代表台大」。
徐國勇說明第二點理由,指出管中閔曾在申請書上寫得很清楚「在奉核定以後,於學校簽署產學合作契約,企業並回饋學校之後」,他才能就任。徐說,這是管中閔自己打勾的。
徐國勇表示,根據上述兩點理由,管中閔必須經學校走完程序後,才能上任赴外開會。台大直到九月 26 日才同意,九月 29 日才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十月 2 日才書面送達完成程序,「他九月再去上任就好了,為何要急著去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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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說,「我們也了解人性,因為就任,有薪水嘛,薪水很高嘛。獨立董事年薪上千萬,或是好幾百萬元」,「假設說,獨董年薪 1200 萬元,我提早一個月就任,我可以領 100 萬元薪水」,「多領 100 萬元,有沒有錯?也沒有錯,這是人性。但我在這裡要嚴肅地講,人性,不能違法」。
徐國勇指出,當時間還沒到,就不能去外面開會,就是不能提早領錢。徐說,外界不要再說,台大九月同意,所以「溯及既往」六月就可以了,他強調校長沒有這樣的權利,大學自治必須在合法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