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幸福路1棟5層樓公寓,因家中有行動不便者,上下樓梯相當不便,住戶向新北市政府申請整建維護增設電梯,獲得241萬元經費補助,成為新北都更整建維護補助增設的第5案,預計今年9月就可完工,讓住戶相當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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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陳先生說,因家中先前有年長者及行動不便者,加上自己年歲漸增,一開始想加裝爬梯機,但考量後續使用安全性及便利性的問題,看到市府整建維護增設電梯的宣導,有提供輔導團隊及經費協助,因此希望可以藉由申請增設電梯使家人上下樓梯更加便利。目前已申請建築執照中,後續待建築執照領取後即可施工。
新北市都市更新處張溫德處長指出,市府為協助提升建築物使用機能,並解決年長或行動不便者上下樓梯的問題,提供四、五層樓公寓整建維護增設電梯經費補助,每件增設電梯經費補助以總工程經費50%為原則,最高上限一千萬元。目前已核定5案,補助款平均約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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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公寓增設電梯條件包括:設置電梯基地須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合法建築物,其屋齡達十五年以上,為四、五層樓集合住宅,以及基地內留有至少4平方公尺的設置空間等。
更新發展科洪宜萍科長補充,目前新北市公寓增設電梯補助案件已有2案完工啟用、1案施工中、2案申請建築執照中。市府提供了增設電梯的優選團隊名單及專業輔導團隊協助諮詢評估,並將已成功獲得補助的案例相關電梯型式及圖說置於都市更新處網站宣導專區,供民眾參考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