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今 (2018) 年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APG) 防制洗錢評鑑,我國首部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今 (2) 日出爐,被評為「非常高度威脅的犯罪」共有 8 大類型,包括:毒品販運、詐欺、組織犯罪、貪污、走私、證券犯罪、第三方洗錢、稅務犯罪。值得留意的是在金融業部分,本國銀行以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OBU),在較易被利用於洗錢 / 資恐之行業部門中被評為「非常高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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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亞洲第一個通過《洗錢防制法》的國家,因此得以在 1997 年以創始會員國的身分加入 APG,不過在 2007 年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二輪相互評鑑程序落入「一般追蹤名單」,之後因改善情形不佳,再於 2011 年間落入「加強追蹤名單」,持續至 2014 年間第二輪相互評鑑程序結束時,仍與不丹、馬爾地夫、巴基斯坦、巴布紐亞幾內亞、菲律賓、阿富汗、寮國、越南、汶萊等國同列「過渡追蹤程序」的追蹤國家;而今年 11 月將進行第三輪評鑑。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今天首度發表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被評為「非常高度威脅的犯罪」共有 8 大類型,包括:毒品販運、詐欺、組織犯罪、貪污、走私、證券犯罪、第三方洗錢、稅務犯罪。
資恐威脅方面,台灣被評為「低度風險」;而非營利組織以人民團體、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類財團法人等三種類型被評為「有潛在資恐低度風險」。
在資訊透明度不足部份,公司組織以「非公開發行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限公司風險較高;信託則以境外信託風險較高。
而金融業是 APG 防制洗錢評鑑實地評鑑重點,因此首度發表的報告中金融相關的結果備受矚目,據報告顯示,本國銀行以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在較易被利用於洗錢 / 資恐之行業部門中,被評為「非常高弱點」。其他包括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外國銀行在台分行、郵政機構、證券商、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銀樓業、會計師、律師、不動產經紀業、農業金融機構、人壽保險公司、證券投合等行業,被評為「高度弱點」。
行政院指出,隨著評鑑籌備進入 186 天倒數計時,今日的發表會是我國接軌國際,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體制提升為以風險為本的最佳體現。公私部門將以此報告為基礎,以風險高低來分配資源並訂定優先順序,有效採行抵減洗錢、資恐風險措施,使台灣在法制、監理及執法等面向有更長足進步,以達到國際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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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11 月第三輪相互評鑑在即,其結果對我國未來整體金融活動的靈活度將有深遠影響,若我國於 APG 第三次相互評鑑之績效不佳,將使我國資金匯出入大受影響、金融機構在海外的業務受到限縮、國人赴海外投資遭受嚴格審查等種種不利結果,我國的國際聲譽與地位也將大幅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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