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大校長管中閔的人事案,就在延宕了111天後,教育部27日晚間宣布駁回台大校長的聘任案,台大必須重啟遴選程序,重新選舉校長。教育部此一決定,不僅展現了蔡政府以政治力卡管的高度決心及意志力外,也宣告台灣的「大學自主」已死,只要選出非我族類的人,通通可以換掉。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管爺能不能再當校長不知道,但可以確定的是,拔管後爭議不斷的教育部長吳茂昆位子穩了,台灣的高等教育完了。
檢視整起事件,問題的癥結點在於,管中閔並非蔡英文屬意的台大校長,所以就在台大遴選委員會結果出爐後,蔡政府開始想方設法要「卡管」。於是開始指控管論文抄襲、違法赴陸兼職,且與遴選委員之一的台灣大哥大副董蔡明興有獨董、董事之間的關係,「先射箭、再畫靶」,以此認定遴選結果有疑義。
然而,就在確定拔管的同時,教育部卻坦言,「調查過程中沒有發現管中閔違法兼職、兼課、違反重大行政規範等情事」,而是因為遴委會委員和被推薦人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要求重新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
好笑的是,教育部現在認為有適法疑慮,但當初台大遴選委員當中就有2席教育部代表,其中一位還是政務次長姚立德,倘若認為遴選校長過程中有適法疑慮,為何過程中皆未提出任何質疑?而是在選出管中閔後才提出。若教育部以此理由拔管,那不也證明當時的2席教育部代表有明顯違失。
身為教育部長吳茂昆在此事件上本應該秉持中立超然的態度,卻在開會結論出來前,多次表示「若有明顯違法不會聘任」,甚至暗示已經拿到關鍵證據,透露不會聘任管中閔。試問,如果部長可以決定各校校長人選,要遴選委員會幹嘛?
離譜的是,就在教育部宣布駁回管中閔後,吳茂昆還對媒體說,現階段教育部不會直接否定管中閔參與台大校長遴選的資格,但有關他的違法事證,遴委會必須認定及處置。這儼然是以主管機關的權勢,去逼迫大學遴委會做出「正確的」政治決定。
事實上,台大遴委會之前就已經表示,法務部於民國105年已有函釋,大學校長遴選應不受行政程序法約束;台大遴委會1月31日的會議紀錄也提到此事,當天遴選委員是在知道不受行政程序法約束的前提下進行討論,最後做出管中閔當選資格無疑義的決議。
如果教育部要將球丟回給遴委會,就必須尊重遴委會的決議,既然管中閔沒有違法兼職,遴委會也不認定管的獨董問題有涉及「行政程序法」的迴避事項,那為何教育部遲遲不發給管中閔聘書,最後更決定重來一次,說穿了就是政治力凌駕學術、凌駕專業。
教育部違法不聘任新校長,讓台大二個多月沒有校長,逾越法定期限的最後時日,已經違法,現在又以莫須有的理由宣布拔管,公信力蕩然無存,已無人相信。
身為國家領導人的蔡英文,面對最高學府台灣大學校長人選的問題,引發社會如此大爭議,始終避而不談,卻在背後下指導棋,要求教育部伸手進入。難道台灣的高等教育、學術發展、學生權益、學校自治都沒有比選出蔡英文中意的校長來得重要嗎?
蔡英文在管中閔事件上展現出無比決心,及過人的毅力,歷經兩位部長,就是硬要把管中閔拉下,即便醜態百出,官箴敗壞,她也在所不惜,因為在蔡英文心中,「政治掛帥、整肅異己」才是王道。
今天台大,明天很可能就是政大、交大,後天就是成大、師大,管中閔事件只是個開端,若大家再無警覺或事不關己,台灣未來恐怕只會更快向下沉淪。
●作者:錢震宇/資深媒體人、開放智庫發起人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
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
今日觀點》開拓不同的視野
●《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至
public@now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