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 (27) 日處理攸關當沖降稅延長措施的「證券交易稅第二條之二條文」復議案,民進黨以人數優勢勝出,當沖降稅將如期延長 3 年 8 個月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並納入自營商也可適用。財政部表示,修正案於今日經總統公布,依規定自公布第 3 日生效施行,因此當沖降稅自 4 月 29 日生效施行。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本修正條文明定自 2018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或證券商自行買賣,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同數量的上市或上櫃股票,於出賣時,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千分之 1.5 稅率課徵證券交易稅。
財政部表示,4 月 29 日為星期日,股市未交易,4 月 30 日的股市當沖交易,即可無縫接軌,續按千分之 1.5 稅率課稅,預期可維持股市流動性及成交量,有效帶動市場活絡。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證交所則指出,續採當沖降稅法案,不僅對整體台股市場流動性帶來正面助益,實際上帶動增長的成交值足以涵蓋稅收損失,甚至帶來淨稅收,且間接使證券商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從業人員之綜合所得稅稅收增加,為一多贏政策。
更多精彩內容請至 《鉅亨網》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