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一輛21噸大貨車的司機日前酒後行駛於東大路與福科路,遇上工業派出所警方盤查,司機散發濃濃酒味但拒絕警方酒測,警方當場開出九萬罰單,並移置車輛保管。分局長陳武康呼籲,大貨車肇事往往造成非常嚴重後果,尤其是大貨車駕駛若酒後駕車肇事造成的傷害更大,所以警方對於肇事後可能產生嚴重後果的大貨車,更強力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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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派出所所長林俊祺、警員陳正益及警備隊隊長洪正中24日晚間在西屯區東大路與福科路口攔檢查獲重達21公噸大貨車司機涉嫌酒後駕車,駕駛人消極不配合酒測,警方依規定開出拒測9萬元罰單,並且當場移置保管該大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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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5年至今,臺中市取締酒駕的強度及件數均名列前茅,第六分局107年酒駕肇事案件與傷亡人數比106年同期減少13人,降低59%,另本市今年迄今酒駕受傷人數已較去年同期減少104人,下降幅度約38%,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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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Wnews 今日新聞 】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