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揪色長官拿女警內褲自瀆 正義警卻因偷拍被判刑

▲一名男警疑因愛慕隊上女同事,竟在女廁裡裝針孔攝影機偷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2018-04-25 00:06:28
台北市警局交通分隊一名 42 歲陳姓隊員,涉嫌在女廁偷裝針孔攝影機偷拍 2 名女警如廁,一審時被依妨害秘密罪判處 2 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 6 萬元。經上訴,台北地院 24 日二審宣判,仍維持原本刑度,但考量陳男認罪、無前科,也賠償 2 名受害人各 30 萬元和解,宣告緩刑 3 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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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陳男多年前曾裝攝影機,揪出隊上涉嫌用女警內衣褲自瀆的長官,一度被同仁盛讚,但卻成為偷拍女同事如廁的色狼,正義形象毀於一旦。

判決指出, 2017 年 7 月底,陳男趁留守時溜進隊上女廁,並在隔板底部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同事如廁。一名女警在如廁時發現遭偷拍,拆下攝影機向上級告發,檢方勘驗偷拍畫面後,發現有 2 名女警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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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表示自己是因愛慕單位上一名女同事,覺得好玩才這麼做。事發後,兩名女警已調離原單位,陳男也已離職,檢方偵結後將他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民事部分, 2 名受害女警各求償 30 萬元,台北地院一審認為陳男行為屬於性別歧視的性騷擾,日前判准;刑事部分,陳男一審被判處 2 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6 萬元,陳男上訴後,法院二審維持原本刑度,但考量他認罪且無前科,且已賠償和解,宣告緩刑 3 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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