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商品曾讓不少投資人慘賠,並引發投資爭議,根據金管會統計,自2014年至2017年6月,各銀行客戶操作人民幣 TRF 商品已到期契約實現淨損失達732.54億元,而至2018年4月13日,爭議案件總數290件,銀行已配合處理件數計206件,尚在處理件數計84件。金管會表示,目前TRF等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交易已回歸正常,市場風險在可控制範圍內,也將持續督導爭議案件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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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委會明(25)日將邀請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就「銀行銷售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業務檢討」進行專題報告。我國銀行大約是在2006年間開始辦理8大工業國主要貨幣匯率類 TRF 商品,之後於2011年7月開放 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2013年1月開放 DBU (境內分行)辦理人民幣業務,提供企業運用衍生性金融商品規避人民幣匯率波動風險。
不過,金管會在書面報告指出,過去人民幣持續長期升值趨勢,但因中國大陸近年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增加人民幣匯率震盪幅度,至2014年開始有多次劇烈貶值波動,對人民幣走勢判斷不同的人民幣 TRF 商品投資人遭受損失,因而引起投資爭議。
根據金管會統計,自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各銀行客戶操作人民幣 TRF 商品已到期契約實現淨損失高達732.54億元,各銀行2014年1月至2017年11月累計轉銷呆帳94億餘元,且截至2017年11月因應客戶違約提撥備抵呆帳總額高達74億餘元。
另外,金管會於103年初發現銀行大量承作且有相關缺失後,已依銀行缺失程度分別處以罰鍰、糾正或停止部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的處分,累計5波裁罰金額達1.04億元,並主動對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採行多項強化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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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金管會強調,目前 TRF 等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交易已回歸正常,市場風險在可控制範圍內。同時,為使投資爭議盡速落幕,金管會委託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建置「銀行辦理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爭議事件調處機制」,根據統計,截至2018年4月13日,TRF 等商品爭議案件共290件,銀行已配合處理件數,包括達成和解、銀行接受調處結果、進入仲裁等共206件,尚在處理件數共84件。
金管會強調,持續要求銀行應落實 KYC、商品適合度等銷售程序控管、風險管理制度及辦理金融檢查,確保銀行落實各項內部控制制度,以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並持續透過商品交易資訊與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交易情 形,督導銀行強化風險管理能力,並以多元化方式續行協助投資爭議的處理,以健全銀行業務經營及保障消費 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