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上周發生員警追捕通緝犯時,因警察遭嫌犯開車拖行,支援警力開槍導致嫌犯中彈身亡事件,後續效應持續發酵。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長陳順和今( 21 )日在臉書發文,感嘆每年三節至因公殉職同仁家中慰問,家屬悲痛雖經多年仍無法抹滅,令人心酸。他認為,以台南這次槍擊為例,員警用槍已符合「使用槍械維護他人與自己生命安全之必要」,呼籲成立「警察執法審議委員會」,改變目前由法官坐在冷氣房判定用槍時機是否適當的現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本( 4 )月 16 日,台南市發生員警追捕通緝犯時,遭嫌犯開車逃逸拖行事件, 2 名支援警力抵達現場見狀,立即開 6 槍制止,翁姓嫌犯因此中彈身亡,翁嫌母親對警方擊斃兒子的做法無法接受。而根據統計,過去 10 年來,發生過 6 起警方執法擊斃嫌犯事件,最後只有 2 名員警順利脫身未被判刑。
對於員警用槍時機的爭議,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長陳順和今日凌晨於臉書有感而發,以自身為例,每年三節均要前往因公被歹徒開槍成為植物人或死亡的員警家中慰問,家屬除須負擔龐大醫療費用,親人逝去的悲傷情緒更久久無法平復。
▲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長陳順和發文聲援員警用槍,並呼籲成立警察執法審議委員會。(圖/翻攝自陳順和臉書)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順和質疑,國內少數法官大人僅在警械使用條例的「比例原則」上,坐在冷氣房判定生死一瞬間的用槍時間。他認為,以台南市最近案例為例,在法律上已經構成使用槍械維護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之必要,而「經驗法則」是歲月的累積,無法單從法官個人主觀來認定。
陳順和呼籲檢察官和法官也要站在執法者的立場思考,不要強逼開槍員警與家屬和解(賠錢),政府也應比照醫療審議委員會,成立「警察執法審議委員會」,由第三公正機關鑑定員警用槍時機是否適當與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