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所私立大學的劉姓副教授, 2017 年 10 月間到花蓮慈濟醫院動手術,住院期間因在病房吸菸遭護理師勸阻,竟動手揮打護理師臉部,還用腳踢護理師、推撞安全門,花蓮地院日前依違反《醫療法》判劉男 3 月徒刑,易科罰金 9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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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 2017 年 10 月底,劉姓副教授到花蓮慈濟醫院接受手術,並在 3706 號病房住院治療,一名護理師為劉男換藥時,勸告他不要在病房抽菸,但劉男不僅不予理會,還出手揮打護理師臉部 3 次,護理師想離開病房,劉男竟又拉住她不讓她離開,更一路追打護理師,出腳踢人、將她推撞至安全門,導致護理師跌倒,造成臉、頸、臀部等多處挫傷、鼻出血,事後護理師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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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院審理時,劉男當庭坦承犯行,並表示歉意,也願意和解、賠償,但護理師情緒激動地落淚控訴,對於每個抽菸的病患都會如此勸諭,但卻遭遇醫療暴力,導致她每日做惡夢,不願跟劉男和解。
法官審理後認為,劉男從事教職,應有相當智識程度和社會經驗,但卻因護理師勸戒術後不要抽菸而暴力相向,不僅妨害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更讓護理師受傷,嚴重破壞醫病關係,打擊第一線醫療從業人員士氣,加上劉男曾因公共危險案件被判緩刑兩年,日前判他 3 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9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