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今 (9) 日審查通過證交稅法修正草案,財政部提出當沖降稅延長 3 年,多名立委分別提出延長 5 年以及常態化等不同意見,在協商過後,初審通過決定延長 3 年 8 個月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並納入自營商也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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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去 (2017) 年修正通通證交稅條例修正案,從去年 4 月 28 日起,將當沖交易證交稅稅率,從原本的千分之 3 降為千分之 1.5,實施期間為一年,至今年 4 月 27 日止,行政院提案再延長 3 年。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審議「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包含行政院在內一共有 5 大版本,其中主要差異在延長年限,有立委建議建議延長 5 年,或至 2020 年 12 月底、2023 年底,或直接改為常態實施。
在朝野立委協商之後,最後折衷審議通過,再延長當沖降稅減半優惠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納入自營商也可適用。財政部表示,希望後續能加速完成二、三讀,順利接軌延長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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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降稅前、後成效,集中市場現股當沖占比從 9% 提高至 21%;櫃買市場現股當沖占比從 16% 提高至 30%;現股當沖日均成交量從 104 億元提高至 355 億元;當沖日均證交稅稅收則從 0.31 億元提高至 0.54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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