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規劃自4月1日起,由海洋總局高雄海巡隊、台南海巡隊、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海岸總局南巡局東沙指揮部、岸巡第五總隊,以及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共同實施「東沙海域擴大威力掃蕩」專案勤務強勢護漁,專案船艇於4月2日凌晨4時許,在距東沙島南方6.3浬海域,查獲中國大陸籍「琼琼海漁○○」號漁船越界捕魚,旋即帶回高雄港偵辦,展現捍衛主權、維護漁權之決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海巡人員於船艙查獲大量漁獲。(圖/海巡署提供)
▲海巡署查獲違法捕撈中國大陸籍漁船24名船員。(圖/海巡署提供)
▲海巡人員登上違法捕撈的中國大陸籍漁船。(圖/海巡署提供)
本次「東沙海域擴大威力掃蕩」專案,由高雄海巡隊副隊長魏彰佑擔任任務指揮官,共派遣高雄海巡隊PP-10052艇、PP-2065艇、PP-106艇及台南海巡隊PP-10025艇共4艇31人,以優勢能量執行東沙島周邊海域擴大威力掃蕩勤務。考量越界漁船多採燈火集魚之作業模式及晚上作業等習性,先由東沙指揮部雷達鎖定越界之大陸漁船方位,清晨時各編組海巡艇在任務指揮官命令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拂曉出擊;4月2日04時24分,於東沙島南方6.3浬(20-35N、116-44E)發現一艘大陸籍「琼琼海漁○○」號漁船(87噸,配置:子船8艘,船員24人)佈放子船於東沙環礁海域作業,巡防艇南北分組同步包夾圍捕,並強行登船檢查,嗣於「琼」船漁艙查獲違規捕撈漁獲約150公斤。
▲海巡人員於船艙查獲大量漁獲。(圖/海巡署提供)
▲海巡人員於船艙查獲大量漁獲。(圖/海巡署提供)
案經通報海洋國家公園東沙管理處陳國湧主任前往協助辨識魚種漁獲,未發現保育類動物及高雄市政府公告不得採捕之物種,海巡人員即會同海管處人員將「琼」船漁獲於當地全數海拋,並將「琼」船押解返航高雄偵辦;另因押解距離達240浬費時34小時,海洋巡防總局考量安全因素,增派南部機動海巡隊高雄艦前往戒護,「琼」船於3日22時押抵高雄港,全案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國家公園管理法」偵辦,另依「海岸巡防機關處理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案件細部裁罰基準」將裁罰60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緩。
▲海洋國家公園東沙管理處陳國湧主任前往協助辨識魚種漁獲。(圖/海巡署提供)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海巡船隊費時34小時押解違法捕撈漁船返回高雄港。(圖/海巡署提供)
高雄海巡隊表示,為保護海洋生態資源,將不定期對東沙海域實施威力掃蕩勤務並加強海上巡邏密度,嚇阻外籍及中國漁船越區違規捕魚,並籲請漁民勿擅入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水域範圍內作業,以免觸法。若發現有他國漁船進入或於海上有任何不法行為時,請多利用「118」專線電話,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