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高雄市、台南市交界的二仁溪在過去百年間歷經幾度河川改道,淹沒了河道旁許多土地,其所有權亦隨之消滅。民國92年底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規劃整治後,這些被大水吞沒的土地相隔近百年終於重見天日,而得以回復土地所有權了。經查二仁溪下游浮覆的土地面積達23.6公頃,市價超過5億元,但因年代久遠,尚有多數原地主未提出申請回復產權登記,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再次呼籲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儘速向管轄的地政局路竹地政事務所申辦回復所有權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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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表示,二仁溪因為下游改道,以致日據明治45年(民國元年)及昭和3年(民國17年)登記的多筆土地流失,這些被河川改道吞沒的198筆土地,並分別於日據大正8年(民國8年)以及昭和17年(民國31年),先後被註銷所有權。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局長黃進雄指出,依據土地法第12條的規定,私有土地,因天然變遷成為湖澤或可通運之水道時,其所有權視為消滅。但這些土地,如果回復原狀或再浮覆時,原所有權人或繼承人可以主張回復產權登記。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於92年11月17日重新公告二仁溪下游段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土地權利人可在公告日起15年內(即107年11月16日前)儘速向路竹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回復所有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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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仁溪下游浮覆土地分別位於湖內區福安段、武功段、清水段及圍子內段,路竹地政事務所於102年11月27日訂定「二仁溪土地浮覆」復權登記清查工作4年計畫(103~106年),主動還地於民。透過主動清查浮覆地權屬資料及繼承關係,積極通知並加強宣導,協助民眾辦理復權登記,總計已經完成96筆土地回復登記,這些土地有193人次的原始地主,經過繼承後已經有2,383人次的民眾取得土地,土地市值約計4億元。
雖然目前清查計畫已完成,但路竹地政事務所持續設置專辦窗口提供專人諮詢,對尚未辦理復權登記之土地,主動了解未能辦理原因,依據相關法令規定,積極協助釐清繼承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