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嫂團成員之一、小亮哥愛妻林姿佑,近日被自稱香港老行家的台灣代理商周先生指控涉嫌詐欺,原來林姿佑受邀推薦其公司代理的產品,但林姿佑弟弟林俊名卻以公司名義向周先生借100萬元,後來又以個人名義借了20萬元和30萬元,因此造成三人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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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周先生向媒體爆料,他除指控林姿佑、小亮哥及林俊名涉嫌詐欺,也對林姿佑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林姿佑透過經紀人提出幾點聲明,「據悉周先生與本人弟弟有公司支票欠款之商業糾紛,此為本人弟弟公司與周先生之間舊有關係產生之紛爭;兩方均為成年人,涉及公司商業往來,並非本人可以處理;且據了解部分借款每月按期支付利息費用,部分借款甚至實際欠款金額與本票不符。」
▲林姿佑受弟拖累。(圖/翻攝自臉書 , 2018.3.27)
林姿佑在聲明中強調,「周先生一而再再而三的把他與本人弟弟的糾紛,擴大牽扯到我,我的先生,甚至我的家人與朋友,已經對我造成極大的困擾,本人已委請律師評估相關名譽受損等情事訴諸法律途徑。」
林姿佑聲明稿全文如下:
對於近日自稱香港老行家周先生投訴媒體,指控本人林姿佑、老公小亮哥及本人弟弟林俊名涉嫌詐欺,並指控本人妨害名譽等事簡要說明如下:
一、關於周先生所指投資本人目前代為管理之數位娛樂公司一事
1.周先生一直自稱為香港老行家台灣代理商,但本人與香港老行家求證結果,香港老行家公司回覆表示周先生並非該公司雇員,更沒有委託任何人或公司在台灣代理或銷售商品。
2.投資合約中周先生以乙方為「香港商老行家店商精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名義與我方簽約,但合約最終簽約用印竟然為「創業家基地有限公司」,此舉已明確表示該合約不成立,也表示周先生一開始就欺騙我方在先,且周先生也並未依照合約內容於約定時間內支付投資款項。
二、關於周先生控告本人FB聲明啟示妨礙名譽一事:
1.周先生自稱香港老行家品牌代理商,藉由與本人弟弟之間的糾葛不斷向其施壓,期望本人在網路上推薦銷售周先生之商品,洽談期間周先生均表示商品有相關合法報告及中文標示,也會開立發票予消費者,且因為商品有「血燕盞」,周先生還特別申明在台灣販售一切合法;但因為我推薦而購買的粉絲在收到商品後,私訊表示並沒有收到發票、商品沒有中文標示及有效日期太短等問題,本人驚覺商品不如周先生所述可以合法銷售 ,且其恐有逃漏稅之疑,才發此聲明啟事。
2.本人此次推薦商品,均未收到周先生支付任何佣金,在FB所刊登之聲明啟事皆為事實,也委請律師見證,不知周先生認為妨害其名譽理由為何。
三、關於周先生所指本人弟弟欠款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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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周先生與本人弟弟有公司支票欠款之商業糾紛,此為本人弟弟公司與周先生之間舊有關係產生之紛爭;兩方均為成年人,涉及公司商業往來,並非本人可以處理;且據了解部分借款每月按期支付利息費用,部分借款甚至實際欠款金額與本票不符。
周先生一而再再而三的把他與本人弟弟的糾紛,擴大牽扯到我,我的先生,甚至我的家人與朋友,已經對我造成極大的困擾,本人已委請律師評估相關名譽受損等情事訴諸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