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許虞哲今(26)在立法院財委會指出,依據中央銀行認定,比特幣不是中華民國貨幣,不具法償貨幣,而是視同商品,商品交易當然就應課稅,只是目前未單獨針對比特幣課稅情況做統計,未來會去了解。不過,立委質疑,比特幣的交易平台是匿名制,財政部根本難以取得交易狀況,實際課稅根本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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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日前指出,因央行認定比特幣不是貨幣,而是虛擬商品,因此比照線上遊戲的虛擬道具、寶物、遊戲幣或點數一樣,只要每月銷售超過8萬元,就達到課稅門檻,需辦理營業登記、繳交營業稅。
今日在立法院財委會包括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均針對比特幣課稅問題提出質詢。許虞哲則強調,根據央行的認定,比特幣不是中華民國貨幣,不具法償貨幣,如果有買賣、銷售,就視同商品交易,就應課稅,而且去年就有課稅了,除要課5%的營業稅,事後還有所得稅的問題。
至於目前課了多少稅?許虞哲表示,目前並未單獨針對比特幣課稅情況做統計,未來會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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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質疑比特幣是加密貨幣,根據比特幣的匿名性,不會有交易者的個人資料,財政部到底怎麼課稅?許虞哲回應指出,目前已經針對交易平台賺取的手續費去課營業稅。
江永昌則進一步追問,所以對比特幣的營業稅,只能課平台手續費而已,若之後商品投資人有交易有獲利,財政部怎知交易狀況?許虞哲說,會要求交易平台提供相關交易資料,但江永昌認為,誰會願意將客戶交易資訊提供給財政部?實務上,財政部無法對比特幣交易課稅,頂多只能對交易平台在收取手續費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