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不滿中美之間貿易不平衡的情況,以及認為中國竊取美國的智慧財產權,但《彭博社》專欄作家認為,川普對中國新的一波關稅制裁與限制,對於提升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有限,反而因此加劇貿易緊張的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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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週四宣布中國進口產品徵收至少 500 億美元的關稅,擬議的產品清單將包括航空航天、資訊通訊科技及機械產品。《彭博社》專欄作家 Tim Culpan 認為,美國在過去幾十年來,已對中國設下諸多限制,但成效有限,也已抱怨中國竊取智慧財產權很長一段時間。
根據美國「1974 年貿易法」的第 301 條,授權美國總統對於「不合理的」或「不公正」進口限制的國家,或導致美國出口商品損失的國家,採取貿易制裁措施。而若是有國家拒絕給予智慧財產權足夠或有效的保護,會被列入美國的一般觀察名單,或是程度更嚴重的特別觀察名單,在名單上的國家,須與美國進行談判,改善行為,以避免遭受制裁。
大多數情況下,被列入任何一個名單,都是令人尷尬的事情,各國傾向於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強度,以被移出名單。這樣的事情曾在 2000 年代初期發生在台灣,當時台灣盜版音樂猖狂,迫使政府採取更嚴厲的措施,包括成立智慧財產權法院,之後台灣才被從名單中移除。
自 2006 年以來,中國一直列入優先觀察名單,阿里巴巴集團被美國貿易代表處評為「惡名昭彰的市場」,但北京當局似乎不太在乎,不急著被除名。
除了「特別 301」條款外,美國在執行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並沒有太多選擇,其中之一是禁止進口被侵權物品,這一過程目前留給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TC) 處理,此過程繁瑣,需經過漫長的訴訟和法庭審理過程,三星電子和 HTC 都曾因被蘋果提起訴訟,而必須經過這一系列過程,但效率不彰。
而對於在中國開發的產品,並且只在中國境內被使用,ITC 則無法可管,華為科技的產品,可能因安全考量因素,將在美國被禁賣,而中國也沒有其他太多科技產品在美國出售,因此 Culpan 認為,實施關稅對於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並沒有太大的實質作用。
Culpan 表示,
對於根本沒有進口美國的商品,美國無法對其課以關稅,而對於沒有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商品,對它們徵稅則是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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