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小心了,就算國民黨在吳敦義領導之下瀕臨垂死,2020年推不出像樣的候選人,蔡英文也可能撿不到便宜,很可能被新的「政客否決權」選舉制度改革下,連任夢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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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政客否決權」運動是由前行政院長陳冲在2018年3月8日與分別擔任負數票協會正、副理事長的張天鷞、紀政,向中選會提「負數票公投案」,欲讓中間選民未來在投票時,在沒有中意的候選人情況下投出「負數票」,扣掉候選人的所得票數。
陳冲等人所提出的「負數票公投案」,是依據蔡英文和民進黨政府所推動的「公投法修正案」,要趕與2018年底九合一大選共同實施公投,只要得到全台灣四分之一的選民認可,依法,政府必須在兩年內落實執行,換言之,在2020年總統大選就必須適用!
陳冲等推動的「負數票公投」內容為「您是否同意修法使選民可以投負數票(反對票)嗎?一人還是只有一票,選民可以用其唯一選票表達反對某候選人應該是基本人權,贊成票扣除反對票後,淨贊成票較高者當選」。
「負數票公投案」根據新公投法修正案,很快就達到2000份的連署提案文件,超過1千8百多票的法定提案門檻,已被送進中選會進行第一階段審查,核可後,將會於8月31日前結束第二階段28萬人的連署流程,並且依法要與11月24日的2018年九合一大選一起「公投綁大選」,讓全國成年、無褫奪公權者共同決定是否成案。
什麼是「負選票」呢?這概念其實就是早被藍綠政客封殺在立法院當中的「政客否決權」的《選罷法》修正案。
其實早在約十三、十四年前,就有一群人曾經致力於推動選罷法改革,要求讓人民有「政客否決權」,就是走出「藍綠分贓」和「反制政客吃定選民」的武器。
方法和概念很簡單:在選票上加上一條「以上候選人皆不同意」,以及「不同意票大於同意票,該選舉需重新選舉,被否決之候選人不得再參選」。
舉例說明,如果有甲、乙兩個候選人,都是比爛,一個人得30%選票、另一個20%,有50%廢票,甲在現制中,依然當選。
如果加上「以上皆非」及「重新選舉」條款,則甲、乙兩候選人都被否決,也將喪失參加重選之資格。試想一下,這樣子,那些搞派系、靠賄選、搞對立或是對手太爛撿便宜‧‧‧之流,還能像現在如此的囂狂嗎?
有人會質疑,要重辦投票,豈不是「勞民傷財」嗎?
這樣當然是對的擔憂,但試想,就算沒有「政客否決權」,這十幾年以來,台灣不也是因為常常因為捲入官司、賄選被抓、加上政客動不動就「換跑道」,重覆、重覆、又重覆的「補選」好幾回了。
既然「補選」不可逃,不如導引進「正面力量」,才值得!
「政客否決權」這樣的修改才是真正的「主權在民」,當時各黨都說支持,十幾年前跨越黨派,藍綠有數十立委已連署,每個人都大聲說可以改革亂象,落實民主!
然而,這樣的「贊許」,卻在立院束之高閣已超過十三年,因為這些立委政客心知肚明,如果真的讓選民有「政客否決權」,恐怕絕大多數的現任政客,不分藍綠,通通要捲舖蓋走人!
說穿了,這樣的「政客否決權」會傷到政客的核心利益,不分藍綠的大黨絕不可能自動歸還給人民!
然而,天道不可欺,為了滿足「公投綁大選」選舉操作,蔡英文和民進黨政府刻意降低公投成案門檻,想要當成2018年底選舉的造勢工具,想都想不到,竟然給了「政客否決權」起死回生的舞台!
陳冲搞公投,小英心膽寒!
2300萬台灣人民請加油,大夥兒齊心協力讓「負選票公投」成案過關吧‧‧‧
這樣子,2020年蔡英文和現在立法院裡的諸多牛鬼蛇神都將是第一批適用對象,台灣人民可以來次「政壇大掃除」,才叫做大快人心!
●作者:黃創夏/資深媒體人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
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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