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手與友人攜槍共駕一輛自小客車外出尋仇,友人先下車在一家廳等候,陳男則留在車上,詎料因車子違規紅線停車,保大員警上前盤查,意外查獲車上一把改造手槍、子彈5發,當場將其逮捕,依違反槍砲彈葯刀械條例法辦。友人則見苗頭不對趁機開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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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中隊長黃欽洲等4名員警,日前深夜巡邏經過臺中市北區崇德路與青島路口時,發現自小客車紅線違規停車,警方遂趨前盤查 ,在車內駕駛座有一名陳姓男子(81年次、詐欺前科),於警方盤查時言詞閃爍、神色慌張,當員警請駕駛座的陳男將前方副駕駛座置物箱打開檢視時,發現陳男動作怪異,經員警檢視置物箱時赫然發現有1把改造手槍(含彈匣1個、子彈5發),員警將陳男帶回偵辦。
陳男否認查獲槍彈為其所有,指稱為同行早一步下車的曾姓男子(85年次、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前科)所有;警方詢問陳男為何手機內有該把手槍照片,陳男表示是一個月前曾男為了向他炫耀,所以傳給他看的,曾男之前也向他炫耀過在溪邊試射過手槍,覺得很屌、很好玩,當天曾男邀他外出尋仇,不過在警方盤查時已早一步開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