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資誠今 (22) 日發布《2018 年全球經濟犯罪調查報告》顯示,過去兩年來,49% 的全球企業曾經遭遇經濟犯罪事件,不僅較 2016 年調查增加 13%,更創下歷史新高,其中最常見的犯罪方式依序為挪用資產、網路犯罪、消費者詐欺以及不當的商業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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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大多數破壞性經濟犯罪的損失達 100 萬美元,其中有 1 成損失高達 100 萬美元到 5000 萬美元之間,而網絡犯罪將是未來 24 個月對企業最具破壞性的經濟犯罪行為,超過 4 成企業至少花費了網路犯罪損失的兩倍,來進行調查和其他干預措施。
此外,調查也顯示,網路犯罪比率最高的國家依序為愛爾蘭 (39%)、比利時 (38%)、南韓 (31%)、加拿大 (29%)、英國 (25%) 和美國 (22%);消費者信用卡及財務詐欺較高的地區依序為非洲 (36%)、東歐 (36%) 和北美 (32%)。
值得一提的是,經濟犯罪中,企業內部人士犯下的經濟犯罪比例增加,從 2016 年的 46%,增加到 2018 年的 52%;高階主管犯罪比例也有所上升,從 2016 年的 16%,增加到 2018 年的 24%。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劉國佑表示,儘管全球企業理解經濟犯罪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但僅有半數 (51%) 企業在過去兩年,沒有或不知道是否經歷過經濟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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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佑表示,多數的經濟犯罪者和企業的關係是亦敵亦友,包括代理商、共享服務提供者、供應商和客戶等,經濟犯罪者的目標更具戰略性,而且方法更複雜,因此,建議台灣企業除了在相關預防與偵測措施善用新技術外,企業應包含有效的吹哨及舉報機制,以利舞弊與其他不當行為發生時,能被及時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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