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煉油廠大火 中油懲處12人 廠長、領班大過

▲中油桃園煉油廠清晨爆炸起火,由於情況嚴重,有民眾誤以為遭恐怖攻擊。(圖/桃園消防局提供 , 2018.01.29)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2018-02-13 16:20:05
中油公司位於桃園的煉油廠1月29日發生氣爆,巨大的爆炸聲響與大火嚇壞附近民眾,中油今(13)日公布懲處名單,共計懲處 12人,其中,桃園煉油廠廠長、現場領班各被記大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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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桃園煉油廠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停爐大修完成後,1月29日完成觸媒硫化程序,在改進料的過程中,因油氣熱分離槽底部液位控制閥故障,導致系統運作異常,使加熱爐出口管線破裂,繼而發生氣爆及火警。

中油總經理李順欽表示,桃園煉油廠曾姓廠長為工廠負責人,在這次事件中概括承受一切督導管理不周的責任,因此記大過1次,並請其作好復工準備,盡速恢復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安全穩定生產;高姓領班記大過1次並調離現職,為操作及應變不當負直接責任,蔡姓工場長負直接督導不周之責,記過2次並調非主管職務。

其餘人員分別依責任疏失記過2次到申誡不等,這次事件共處分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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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順欽指出,這次事件中油全體同仁務必記取教訓,各單位平行展開落實5大原則,各級主管承諾工安百分百,工安零災害的公司工安目標、嚴厲要求主管力行走動管理,落實SOP、變更管理及承商管理、工場開爐前,確實完成開俥前檢查外,並由廠、場主管針對各項關鍵設施確認後始得進行開爐作業,開停爐作業應安排充足人力於上班日及日間辦理,且廠、場主管應在現場指揮督導。

此外,也會全面進行各廠關鍵設施及連鎖控制系統功能盤點,另建立工安抽查機制,以分層負責、重賞重罰為原則,假日也避免施工,必要的連續工程或緊急修護工作,應事前規畫安全作業等計畫,相關主管及人員到場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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