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柯建銘因為特偵組將其關說司法的行為公開之後,柯建銘説,這件事被公開會「影響人民評價」而向黃世銘求償獲賠32.5萬,而且還認為賠償金額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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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禁感嘆,原來柯建銘,你懂的嘛!你也知道關說司法在民主國家是如何得不可原諒。會影響人民評價。原來,柯建銘還在乎「人民評價」啊!
柯建銘主張,因為黃世銘公開監聽譯文,所以「影響人民對他的評價」,那麼顯然,柯建銘之前說自己沒有關說司法,只是「通案建議改善上訴問題」,是一句屁話,從特偵組公布的監聽譯文,全台灣人民清清楚楚的認知到,柯建銘就是關說司法。
其次,柯建銘也清楚的了解到,在一個民主國家,立法委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影響司法機關,干涉自己的案件,是會給予人民極度惡劣的評價。人民會覺得這位關說司法的民代,是沒有誠信、沒有道德、沒有操守、假公濟私、濫權枉法。因此柯建銘主張因為自己關說司法的行為,導致人民對他的評價降低,是非常正確,正確到不能夠再正確的了。
那麼問題來了,一個立法委員,做出如此不堪的行為,是應該要讓人民知道,還是應該以隱私權保護,讓人民在資訊沒有公開透明的情況下,繼續做出錯誤的選擇呢?
在其他民主國家或地區,像這種關說司法、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必須要嚴格追訴、公諸於世,甚至可以被判處無期徒刑、坐牢坐一輩子。可是在台灣,因為國會遲遲不立「妨害司法公正罪」,所以關說司法變成「隱私」,受到法律的保護。
而國會為什麼遲遲不立「妨害司法公正罪」呢? 看到柯建銘長期擔任民進黨團總召,原因也非常明顯,那就是柯建銘不會通過一個,讓自己伸手司法變成有罪的法律,這也是為什麼必須要有「反妨害司法公投」的原因,只有公投,才能突破柯建銘防線。
陳師孟說,只要妨害司法公正罪「溯及既往」,他也支持。既然如此,民進黨現在已經完全執政,想立什麼法,就立什麼法,民進黨覺得好,真要通過溯及既往的「妨害司法公正罪」,我倒也「沒什麼意見」,因為若真的「溯及既往」,第一個被關的,應該是柯建銘吧!
所以,要做到「溯及既往的妨害司法公正罪」,誠摰地請陳師孟,可不可以去「跪求」一下柯建銘,請他幫忙力推「妨害司法公正罪」,這様,就可以把柯建銘關起來了。
●作者:羅智強/前總統府副祕書長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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