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曲棍球」官司,高等法院今( 30 )日提高賠償金額,改判段宜康、魏明谷須連帶賠償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共 100 萬元,並登報道歉。段宜康表示,他早就知道會輸,他會去跟最高法院上訴,什麼結果都接受,輸了就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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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於 2014 年 11 月縣市長選舉期間,為了替魏明谷助選彰化縣長,指控魏的對手、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的林滄敏詐領補助款 500 萬元。魏明谷並在報紙登廣告,指林滄敏用假單據詐領公款,段甚至揚言,若指控不是事實,他要公開吞曲棍球。
檢方事後調查,認定林滄敏並無不法,因此林滄敏怒告段、魏。法院前年一審判段、魏須連帶賠償林滄敏 30 萬元,並登報道歉。上訴後,高等法院今提高賠償金額,改判段宜康、魏明谷須連帶賠林滄敏共 100 萬元,並登報道歉。
對此,段宜康說,今天早上他到立法院來,就已經跟同仁說,他今天有個官司要宣判,他知道會輸,因為這個案子,雖然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承認侵吞教育部的公款,還偽造簽名,即便是這樣,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還是對他們所承認的侵占和偽造文書緩起訴,只要求他們歸還侵占的公款給教育部。
段宜康指出,檢察官連起訴都不起訴,當然不會有壓力,看起來他們沒有罪了,連接受法院審判的機會都沒有,林滄敏還繼續擔任理事長。
段宜康表示,這樣的結果,就註定民事官司的敗訴。但是一審判賠 30 萬,到二審判賠 100 萬,這牽涉到整個法院針對某人言論的反彈,「因為我是民進黨立委,我是綠的,所以導致民事官司結果加重」。段說,這是他的判斷,否則這樣的判決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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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說,他不會去跟監察院投訴,他會照著上訴的救濟,去向最高法院上訴,結果是什麼都接受,輸了就認了,再上訴要賠就去賠。但對他來說,這個官司在彰化地檢署做出緩起訴後,造成今天的結果,他早就有心裡準備,但對司法正義來說,是非常大的傷害。
段宜康並說,偵辦此案的檢察官,跟著彰化地檢署檢察長一起調到台中地檢署。彰檢到中檢當然是高升,他不知為什麼會這樣,雖然不去干預檢察官的調動,但法務部應對外公開說明。